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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能介绍
    历史沿革
    馆藏档案
 

一、城建档案的来源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国发〔1980302号)及沈阳市政府〔1985150号《沈阳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试行办法》文件精神,沈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是“科技事业单位,隶属市建委领导,是全市城建档案的永久保存基地”。馆藏来源以国家建设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规定》((84)城办字第585号)的城建档案的范围为基础,根据“建设部令第90号”《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及沈阳市人民政府第47号令《沈阳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要求,城建档案馆重点接收和管理以下档案资料:一是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案;二是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园林、风景名胜、环卫、市政、公用、房地产管理、人防等)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三是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接收档案共分十四方面:1、城市勘察测绘类档案;2、城市规划基础材料类档案;3、城市规划类档案;4、城市建设管理类档案;5、市政水利工程类档案;6、公用设施类档案;7、交通运输工程类档案;8、工业建筑类档案;9、民用建筑类档案;10、名胜古迹、园林绿化类档案;11、环境保护类档案;12、城市建设科研类档案;13、县区镇建设类档案;14、人防军事工程类档案。

形成城建档案的地域范围主要是市内五区(即和平区、沈河区、皇姑区、大东区、铁西区)、郊区(即于洪区、东陵区)和开发区(即金融商贸开发区、张士开发区、棋盘山开发、农业开发区)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产生的城建档案。

二、城建档案的进馆方式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沈阳市城建档案馆建馆以来,城建档案的进馆方式是:对于城市建设管理档案,由业务科检查合格进馆;对于工程档案,工程竣工后随时进馆。为保证城建档案的依法进馆,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特别是2004年档案馆提出“三年内,沈阳市城建档案馆整体工作处于行业前列,重点工作实现业内领先”的三年规划以来,我们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沟通,逐步完善我市城建档案工作体系,建立了以城建档案馆为主体,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和单位档案室为基础的城建档案资源建设网络,从而为全市各城建档案相关单位的良性互动打下了坚实基础。目前,经过我馆的努力,各开发区和沈阳周边各区、县(市)相继成立了城建档案馆(室)或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以市城建档案馆为中心,辐射各区、县(市)的城建档案管理网络已初步形成。同时,我们严格按照建设部、省建设厅及市政府有关城建档案管理文件要求,从多方面收集档案进馆,一方面采取接收的方式督促产生城建档案的单位向我馆移交档案,另一方面,我馆还根据需要拍摄城市建设声像档案丰富馆藏。

目前,我馆根据相关规定,采取如下办法接收档案进馆:

1、实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接收各类工程档案。

城建档案馆接收备案部门须于15个工作日内,对报送的工程档案进行审核,报送的工程档案必须符合档案馆工程档案的接收标准和技术规范,以保证我馆的科学规范管理,对暂不符合进馆标准的工程档案,出具《整改意见书》;要求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符合标准规范后再接收进馆。工程档案的报送时间为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

2、城市规划、勘察测绘档案两年接收进馆。

3、规划审批档案三年接收进馆。

4、用地审批档案五年接收进馆。

5、建制镇的永久和长期保存的建设档案一年后接收进馆。

 

   

  

 

三、城建档案的种类和数量

城建档案共设有18大类,77个属类,104个小类(详见城建档案分类大纲)。

1A城市勘测测绘类档案有2394卷,地形图、大地勘测28217张。

主要包括各种比例尺地形图、版图,反映了一定历史时期沈阳市地下地上概貌。

2B城市建设基础档案类1747卷,图纸5740张,主要反映沈阳市在某一个历史时期的经济、人口变革情况,同时也体现了我市工程建设的地质及城市资源情况。

3C城市规划档案1960卷,包括沈阳市19492005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基础资料等规划材料。

4D城市建设管理档案62947卷,较系统集中反映了从建国初期至现在的城市土地审批、建筑规划、管线审批等建设管理情况。

5E市政水利建设工程档案2699卷,主要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等工程档案,反映了沈阳市从解放初期至现在的我市市政工程建设情况。

6F公用设施档案3813卷,我馆保存的档案反映了我市给排水、供气、电力电讯、照明等工程设施情况,这方面的档案不够齐全,各主管职能单位保存的档案也不系统。

7G交通运输工程档案1573卷,主要保存我市交通运输工程方面的档案,这类档案仍不完整、不系统,有些大型工程档案没有接收进馆。

8H工业建筑档案8727卷,我市是一个重工业基地城市,档案反映了我市工业建筑工程情况。

9I民用建筑工程档案69917卷,馆藏档案主要是民用建筑工程档案,有个别各个不同历史时期的代表作,如沈阳市人民大会堂等,1930年以前的民用建筑档案散失在各个单位保存。

10J名胜古迹、园林绿化档案331卷,主要有沈阳故宫、东陵、太清宫、周恩来少年读书旧址等名胜古迹档案,这部份档案都是近年实测的复制的档案,公园有近期广大市民建成的南运河带状公园,以上这部分档案反映了沈阳市古建筑、古迹名胜真实历史,但不系统完整,其中大部分仍在原单位保存。

11K环境保护档案35卷,其余大部分档案仍在原单位保存。

12L城市建设科研档案133卷,主要保存了市政工程、园林科研方面的档案,主要是九十年代以前,九十年代以后档案仍在原单位保存。

13N人防工程档案1313卷,主要是平战结合两用工程,人防工事档案,九十年代后有一些地下商业街,这部分档案我们是采用绝密保管。

14O工程设计档案1019卷。主要是九十年代以前,九十年代以后档案仍在原单位保存。

15P水力、防灾类档案,我馆没有接收进馆。

16Q地下管线综合档案177卷,主要是1996年全国市政公用设施普查档案。

17R声像档案1056卷,主要有录像带、光盘等。

18Z综合类档案45卷,此类按照国家分类大纲新增,主要有政策法规、会议、计划统计、外事等方面的城建档案。

四、城建档案的起止年代

本馆馆藏档案最早形成时间为1746年,乾隆十一年的一份地契,最新至2006年(1746-2006)。

五、城建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我馆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城乡建设档案保管期限暂行规定》要求制定了《沈阳市城建档案鉴定、销毁制度》,该制度规定,对已到保管期限的城建档案,由档案保管部门做出书面报告,经馆鉴定小组审核无误后,造具清册,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处理,凡确定销毁的档案,暂存一年后方能销毁,同时上报有关部门备案。由于我馆大部分城建档案均是建馆后产生的,因而目前暂未进行城建档案的移出及销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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